4.8协助附录II物种出口进行非致危性判定的清单
完成条件
公约科学研究机构指南:协助附录II物种出口进行非致危性判定的清单 /编译A.罗瑟和M.海伍德 瑞士,格兰德:世界自然保护联盟,2002。 (在这门课程的参考文献部分)
协助附录物种II出口进行非致危性判定的清单
框架法将有助于处理在风险评估和非致危性判定中客观存在的不确定性和主观性。
科学机构在进行非致危性判定时有一个框架,即一个系统的方法。
这一框架和系统化的方法以清单的形式被开发出来,以帮助科学机构开展能力建设,提高
针对
附录II列表中物种出口有否影响野外生存的建议。
最初这个清单在第十一届缔约国大会上(Giriri,2000年)以11.3号决议发给各缔约国Inf.,并且于2002年由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公约科学研究机构指南:协助附录II出口物种进行非致危性判定的清单 (可在本课程的参考部分看到 )
该清单包括两张表格,所有从野外采伐的附录II物种的出口都必须遵循它们。植物界和动物界的表格和文本格式和内容较统一,以确保尽可能把这两个主要界别标准化。
然而,对于一些标本部分,制定不同的文本是必要的,但表中也有类似的逻辑,因此减少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请记住: